从2020年3月1日起,在EAEU 欧亚经济联盟(俄罗斯,白俄罗斯,亚美尼亚,吉尔吉斯坦,哈萨克斯坦)中销售的电子电气产品需要符合RoHS的合格评估。
以证明其符合EAEU技术法规037/2016关于在电子电气产品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质的规定。
管制产品清单包括:
1. 家用电气设备
2. 电子计算机及其连接的设备及其组合
3. 电信设备
4. 复印机和其他办公电气设备
5. 电机和设备
6. 照明设备,包括嵌入家具的照明设备
7. 电子乐器
8. 游戏机和自动售货机
9. 收款机,票证打印机,身份证阅读器
10. 额定电压低于500 VAC和(或)DC的电缆,电线和电缆(光缆除外)
11. 自动开关和保护装置
12. 火警报警器
限制物质及限值:
产品禁止含有超过TR CU 037/2016指令允许的有害物质清单及浓度限值:
需特别请注意的是,自2020年3月1日起,受EAEU TR 037/2016管制的所有产品,即使在此日期前已进口到EAEU管辖已市场,也必须确认其符合EAEU TR 037/2016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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