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EE 62209-1528 於10月正式發佈,此法規整合了原先的IEEE 1528、62209-1以及62209-2,因為在FCC Workshop以及ISED公告中都有提到有不少測試方式將會依循此法規,而KDB部分,後續也會更新。
所以讓BTL小編先為各位進行解說這次主要新增的部分。
首先再更新說明部分,已經明確IEC/IEEE 62209-1528 替代原先IEC 62209-1、IEC 62209-2 以及IEEE Std 1528, 主要新增內容如下:
a.
將頻率範圍擴展至最低4 MHz和最高10 GHz
=>將涵蓋未來開放的WiFi 6E 或是 5G NR FR1 等頻段,此處需留意目前WiFi 6E在FCC / ISED方面,目前是採用Power Density方式進行測試,而非傳統SAR測試,對於後續是否能接受傳統SAR測試,我們也會持續追蹤。
b.
帶有接近感測器(P-Sensor)設備的測試
=>主要測試方式與FCC是接近,主要步驟如下;
1. 垂直方向的觸發距離
2. 傾斜方向的觸發距離
3. 感測器覆蓋區域的確認
c.
特定于應用程式的模型
=>特定于應用程式的模型(增加手腕、頭頂以及臉部等模型,分別對應手錶、耳機以及眼鏡等相關產品的SAR測試)
d.
待測物支架規格
=>設備支架規格(使用低介電常數和低損耗泡沫將DUT安裝在設備支架中,以避免支架材料改變DUT性能)
e.
快速SAR測試流程
=>主要法規目前定義了Class 1 / 2 兩種方式,目前ISED (Notice 2020-DRS0020) 公告同意採用快速SAR Class 2測試方式,而快速SAR設備需符合IEC 622209-3 法規要求。
f.
測試減少程式
=>因應目前SAR測試量越來越多,在此法規也訂出一些可以減少測試的方式,如下:
1. 使用相同的無線技術在相同的測試頻段上針對不同工作模式的簡化測試
2. 根據DUT設計的特性進行減少測試
3. 基於峰值SAR水準分析的減少測試
4. 基於同時多頻帶傳輸考慮因素的減少測試
g.
LTE評估程式
=>針對LTE 測試在此法規也進行了測試說明
1. MPR機制未啟用時,針對RB偏移= 0且RB偏移=最大值的低和中通道測量W.2節中的配置
2. MPR機制啟用時,應測量W.3節中的配置
i)對於RB偏移=最大值的低通道,
ii)對於RB偏移= 0且最大值的中間通道,
iii)對於RB偏移= 0的高通道
h.
修訂確認條款,包括確認校驗天線
=>加入6 GHz以上的要求,高於6 GHz時,系統檢查測試頻率應在一致性測試中頻帶的±1 GHz範圍內,天線到Phantom 的距離為 5mm
i.
修改SAR評估程式
=>測試改由Max Power Channel 起測
j.
時均SAR測量程式
=>可採用Class 2 快速SAR系統,或是探針SAR系統進行測試。
快速SAR系統測試要求
應在平均時間內進行SAR時間平均的測量,並且應在足以使測量穩定的時間段內進行SAR滿功率的測量。 在平均期間,DUT和感測器均不得移動。
探針SAR系統測試要求
a)SAR滿功率和SAR平均時間均為本地SAR測量值。
b)根據7.4.2的要求進行區域掃描後,探頭應位於SAR峰值位置。
c)此位置的SAR電平應高於雜訊電平。
d)對於SAR滿功率和SAR時間平均測量,探頭或探頭陣列應位於同一位置。
e)SAR時間平均值應在定義的時間段內測量。
f)SAR滿功率應在足夠長的時間內進行測量,以使測量穩定。
g)測量的取樣速率應足以確保TPAS的不確定度分量在7.6.8的評估值之內。
k.
不確定性分析
=>根據新的要求,更新不確定分析,新版要求如下表
以上是主要更新的部分,針對法規細部說明有興趣歡迎各位前來BTL打擾小編一起討論,後續有新法規,BTL也將持續為各位跟進追蹤。